酒店员工被殴打
据上海应急网报道,近日,不少网友发了两段视频反映:10月7日,闵行区浦江镇昌林路一家酒店被几名身穿市容字样的男子砸碎。
视频中:多名男子殴打店内3名员工,将店内玻璃门、餐桌、饭碗等推倒在地。
经核实:10月7日11时许,上海通帆市容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帆公司)10余名员工在闵行区浦江镇昌林路沿线开展市容服务活动时,与昌林路430号锅盖面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殴打,导致店内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伤势待鉴定),然后砸碎店内物品和玻璃窗门。
针对对“10.7视频中,浦江镇立即召开公安、综治、城管等部门紧急会议,公安部门立即介入全面调查。
截至目前,通帆公司涉及的10名员工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
二、如何惩罚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1。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
2、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迫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