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女子被拐到贵州17年
17几年前,15岁的阿华认出了住在隔壁工程队的程做教父,并交了一个叫蔡晓的男朋友。1999年正月初十的早上,阿华去找男朋友,但是教父让女儿带阿华回贵州老家玩。年轻无知的阿华一听到好山好水就跟着去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拐卖,两次被逼嫁给当地人。2011年,她趁人不注意,偷偷写了一封信,让朋友寄给父母。直到最近,这位朋友才发了一封信。10月5日,阿华的父亲才收到。13日,阿华终于在警方的救援下回家与家人团聚。
拐卖妇女和儿童如何判刑?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
(五)以暴力、胁迫、麻醉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
(七)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