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吃米粉,用银圆抵账
91月中旬的一天,一位男顾客来到绥江开米粉店的王先生店。这名男子吃了一碗米粉后,付账时拿出两个,看起来有点旧,但面值很大。一个值几十元的中华民国银圆声称是他挖出来的,有几百个,准备卖给收藏古董的人。不知道银元是真是假的王先生收了一个男人的银元作为米粉钱。9月21日,一名自称是古董商人的男子来到王先生的店里,问王先生是否有银圆、旧币等,他愿意高价购买。9月26日,当一名用银元抵消米粉钱的男子再次出现时,王先生以2008元从该男子手中购买了365个中华民国银圆。但当王先生兴奋地打电话给古董商人时,电话根本打不通,王先生发现自己被骗了。
如何定罪诈骗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大、数额大和数额特别大。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考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处罚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处以管制刑;5000元的,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一个月;1万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被提升为有期徒刑;被提升为拘役。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考点】
诈骗4万元的,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考点】
诈骗20万元的,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逃犯罪,危害严重的;
(三)欺诈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救济、医疗等资金,造成严重后果;
(五)挥霍诈骗财产,使诈骗财产无法返还;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因犯罪被判刑或者欺诈被行政处罚;
九)诈骗10次以上。
诈骗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如果您意外涉及诈骗罪,建议找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