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被殴打
据北青网报道,近日,不少网友发来两段视频反映,视频显示,10月7日,闵行区浦江镇昌林路一家酒店遭遇多名身穿市容字样的男子砸碎。经核实:2016年10月7日11时许,上海通帆市容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帆公司)10余名员工在闵行区浦江镇昌林路沿线开展市容服务活动时,与昌林路430号锅盖面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造成店内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伤势待鉴定)。
针对对“10.7视频中,浦江镇立即召开公安、综治、城管等部门紧急会议,公安部门立即介入全面调查。
截至目前,通帆公司涉及的10名员工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
二、寻衅滋事被拘留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情节严重的,强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