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献忠的银被盗案已经破案
据(北青网)消息,10月14日,在公安部的直接组织指挥下,经过近两年的仔细调查,四川省公安机关近日破获了四川眉山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破获了10个盗掘文物犯罪团伙,破获了328起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件,逮捕了70名犯罪嫌疑人,追回了1000多件各种文物,其中一级文物8件。
主要涉案人员王某、何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湖北人袁某、成都人杜某某涉嫌倒卖文物。
二、谈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2、(1)罪体
盗窃古代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罪是盗窃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代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这里的盗窃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人挖掘。
挖掘古代文化遗址和墓葬罪的对象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代文化遗址和墓葬。这里的古代文化遗址是指由古代人类在清朝和清朝以前的历史发展中创造和留下的石窟、地下城市和古代建筑。古墓葬是指清朝和清朝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和留下的墓葬及其相关设施。
(2)罪责
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的主观心理状态。
3、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女性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