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到缅甸当兵
湖北恩施人刘羡慕勇敢的士兵,因为手上有刺青,不能通过国内征兵条件,所以把算盘打到国外征兵上。刘在网上了解到缅甸大胆盟军征兵的消息,并联系盟军确定征兵时间和条件。
与此同时,刘找到了代号为嘉明和贵州的盟友。今年2月13日17时许,三人同意盟军一方的后勤接头,将国境偷越缅甸果敢盟军营部。
216月16日,警方得知此事后,联系了刘的家人,劝他回来。几天后,刘回到恩施,如实向派出所供认自己的行为。
后来,检察官起诉了刘。经审理,法院认定刘因偷越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偷越国境罪
偷越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偷越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对出入境的管理制度。所谓边境,是指中国与邻国的边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边界。边境是出入境国家的门户。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中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强出入境管理。
2013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按照这个法律有关规定,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出入境时,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出境或入境的申请,并办理一切有关手续,违反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出入国境者,都是对我国出入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公安部《关于妨碍国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共字[2000]30号)规定:
1、偷越国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一)偷越国境三次以上,屡教不变;
(二)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境的;
(三)在偷越国境时对执法人员施加暴力、威胁的;
(四)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一)偷越国境逃避刑罚;
(二)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境的;
(3)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
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越国境涉及刑事犯罪。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律师越早介入案件,就能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