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姆用老人的钱买房子
据(北清网)报道,罗阳住在广州光孝路,在上海工作,工作很忙。因此,他邀请阿霞作为一名小时工来照顾他的父母。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赢得了两位老人的青睐。今年4月26日,罗阳的母亲入院,怀疑她患有肠癌和胃癌。后来,罗阳回家后,发现母亲的身份证存折,钱都没了,余额不到100元。经过调查,阿霞毫不犹豫地承认,她确实拿了钱。但她没有偷,而是借了,她坚持密码是朱太太亲自告诉她的,但朱太太抑郁,老人痴呆不记得了。
罗阳认为,阿霞用这种方式借钱,很可能是利用老人的病情乘虚而入。于是罗阳决定解雇阿霞,并报警。警察传唤阿霞10个小时后,她当晚就被释放了。原因是阿霞一直坚持罗阳的母亲告诉她密码,这倾向于侵占。此外,由于证据不足,阿霞同意从派出所归还,所以警方让她去深圳筹钱。到目前为止,阿霞已经消失了。
二、侵占和盗窃的区别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产的行为。
2、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3、根据北京刑事律师网网,区分盗窃和占有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产是否脱离占有,谁占有。行为人不能盗窃他实际占有的财产,他实际占有的财产只能建立占有罪。占有罪的特点是非法将其占有的财产转化为所有权。因此,只要某种占有有被处罚的可能性,就属于侵占罪的代为保管,即占有。
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①只要财产在他人的事实控制领域,即使他人没有真正持有或监控,它也属于他人。例如,即使别人完全忘记了他们的存在,他们也属于他人拥有的财产。②虽然它超出了他人的主导地位,但有一种财产,可以推断它实际上是由他人主导的。例如,停在别人门前的自行车,即使没有锁上,也应该被认为是由别人占有的。另一个例子是,挂在别人门上和窗户上的任何财产都被别人占有。
③即使原占有人失去了占有权,当财产转让给建筑物经理或第三方时,也应确定为他人占有的财产。例如,乘客在出租车上遗忘的财产属于出租车司机。虽然它属于与乘客相比的遗忘,但它属于与出租车司机相比的财产。因此,第三方从出租车上取走财产的行为应视为盗窃。占有权是否转让取决于公共场所经理是否能够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