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甲女老板给顾客打假美容针
据北青新闻报道,中安在线新闻 据《安徽商业日报》报道,45岁的女子王最初在合肥火车站附近经营一家美甲店。为了赚更多的钱,她通过微信以低价购买了一批假美容针,然后以高价为客户注射。出乎意料的是,她还注射了她的女儿。10月12日,记者从瑶海警方获悉,王最近被拘留。
今年上半年,江苏警方摧毁了一家大型假美容药厂。在调查过程中,当地警方通过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合肥多次购买假药,并向合肥警方报告了情况。
819月19日,合肥瑶海,合肥瑶海公安局公安大队民警锁定该名下线,在火车站附近开店。她的店打着美甲和化妆的旗号从外面看。警方将店主王带回询问。同时,他在冰箱里发现了7瓶注射剂,包括国内外多个知名品牌。他们根本分不清真假。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鉴定,送检的都是假药。
二、销售假药罪难逃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人员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只要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就构成本罪。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依照个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处罚,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