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边防破获一起特大组织偷渡案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南京,新华社,10月13日(记者朱国亮)江苏公安边防队周三透露,江苏盐城边防支队最近摧毁了一个跨越五个省的主要组织,逮捕了4名蛇头和12名偷渡者。这些嫌疑人最初计划在9月4日开始捕鱼后,在许多渔船的掩护下偷渡。他们从未想过在训练中露出脚,并被边防警察发现。
今年6月下旬,盐城市公安边防支队黄沙河边防派出所船管民警发现黄沙港镇汇富冷冻码头多了两艘快艇。在登船检查中,警方注意到了船上GPS导航定位是一个外国港口,但船员也被称为海上捕鱼和海鲜收集的船员。
91月1日,4名蛇头和12名偷渡者聚集在盐城射阳县的三家酒店。这16人来自江苏、黑龙江、吉林、河南和河北。边防公安部门认为,这是一个抓住这个团伙的绝佳机会,所以第二天凌晨3点开始逮捕。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姜、白等名偷渡组织者已正式被逮捕,案件已进入移送起诉阶段。
二、蛇头难逃刑法制裁
组织他人偷越境罪,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境罪。犯本罪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边境集团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
(三)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被组织人造成严重伤害和死亡的,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境(边境)行为本身的过失,造成被组织人严重伤害和死亡结果的发生。组织者对被组织人造成的严重伤害和死亡结果持有故意心理的,应当另定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并与组织他人偷越境(边境)犯罪并罚。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式抵制检查;
所谓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是指身体强迫或打击造成一般伤害或轻伤的行为胁方法抗拒检查。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7)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
组织他人窃取越境(边境)境罪的违法所得和犯罪分子所有或者知道他人为犯罪使用提供的所有运输、通讯工具或者其他财产,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