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法委要求加大信息保护,严惩内鬼
据新华社报道,鉴于当前盗窃、泄露、销售个人信息问题突出,中央政法委员会要求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源保护,完善公安、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
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依法打击销售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处罚监督盗窃的内部人员;对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如何泄露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行。《刑法修正案(3)》已被修改。明确规定了销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项指控。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种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