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租车差评女子电话被曝光
网络的发展给许多方便的同事带来了许多麻烦,如信息泄露、电信欺诈、骚扰电话等。如何在享受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使我们经常谈论一个新的话题。今天,我们将讨论骚扰电话的法律规定。
肥西一名女子给了司机一个不好的评论,但她没想到会被对方报复,电话号码被恶意发布到互联网上,连续两个月受到骚扰。最近,肥西县城关派出所通过调查和证据收集,成功地为女性受害者找到了背后的黑手。
今年7月的一天,肥西派女子小李到农村探亲。她招了一辆网上叫车。得知小李要去的地方很偏远,司机小王觉得不划算,提出涨价要求,被小李拒绝了。小王生气地开车离开了,双方都不高兴地分手了。愤怒的小李在网上叫车平台上给司机发了不好的评论,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81月6日,出差的小李突然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是一个男人打电话,问我预约,要多少钱?小李突然被问到孟,对方的话似乎是一个失足的女人,小李当场骂了他一顿,挂断了电话。但噩梦才刚刚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接到了无数的电话,基本上涉及到相同的内容。经过警方调查,小李的信心被网上叫车司机泄露了,最后在事实面前,小王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骚扰电话的法律规定
骚扰电话是指一些冒充警察、银行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欺诈行为。骚扰电话不仅浪费了我们的时间,让我们无法打扰,而且对我们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上述情况下的小李就是这样的情况。那么,面对骚扰电话,我们就不能被抓住了吗?当然不是。骚扰电话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应当及时报警,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以公安拘留罚款。
法律依据:《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3)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试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调查或者公安管理处罚;(4)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6)偷窥、偷拍、窃听、传播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