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恩施侦破特大贩毒案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0月12日,湖北省恩施市公安局透露,该局经过3个多月的仔细调查,逮捕了2名涉毒嫌疑人,缴获了1000克冰毒和600颗麻古,切断了武汉至恩施的一条毒品输送通道,并通过连续28小时的收网行动查获了20名吸毒者。
20162006年6月初,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涉毒前科人员杨涉嫌在恩施市多次贩毒。他的毒品主要来自程哥,发现程哥的真实姓名是王,并锁定了20名吸毒者向杨购买毒品。
9月28日凌晨,禁毒警察连续三天三夜蹲下等候,将成哥逮捕归案。现场缴获1000克冰毒和600颗麻古。随后,禁毒警察逮捕了杨,他正要去约定的地方与成哥交易。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王已被刑事拘留,20名吸毒者已被行政拘留。其中,强制隔离戒毒4人,社区戒毒1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二、品会被重判吗?
贩毒是指知道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贩毒罪是指贩毒,只要是贩毒,就构成贩毒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
2、毒品集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情节严重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
5、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