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千年石窟严重损坏
据报道,2016年10月10日上午9点11分,云南博客直播云南发布消息称,昆明版的龙门石窟濒临破坏。法华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东部5公里洛阳山脚下。它原名睡佛寺,以石窟艺术称为岩壁。它是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地区为数不多的石窟艺术之一。1965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根据拍摄的照片,法华寺石窟的佛头被打碎,画上了凶猛的图案。书法精湛的晚照悬崖石刻完全被涂鸦覆盖。他们正以远远超越自然的速度一步一步地消亡。如果没有有效的保护,它的最终命运不会被遗忘,而是直接被摧毁。
二、故意破坏文物罪
(1)定义和构成要件
故意破坏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公私财产数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破坏或者损坏。破坏是指通过焚烧、砸碎等方式使所有物品失去其价值或者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失去其价值或者使用价值。破坏公私财产的方法有很多种。故意破坏公私财产,必须达到大量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财产,而是破坏财产。犯罪动机多种多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嫉妒。
(二)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破坏文物罪、故意破坏名胜古迹罪、过失破坏文物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