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12岁女孩做产前检查
据悉,2016年10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一名12岁女孩在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涉嫌被拐卖。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了解情况:
被害人兰兰(女,自报12岁,越南人)于2014年被两名越南人贩卖至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八里岔乡梅寨村,然后被犯罪嫌疑人谢某(女,47岁,徐州市铜山区人)带到铜山区房村镇收养。2016年5月和6月,犯罪嫌疑人谢某将被害人兰兰介绍给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5岁,徐州市铜山区人)为妻,并以收彩礼的名义索要现金3万元。犯罪嫌疑人刘某和被害人兰兰以夫妻身份同居,并发生性关系,目前被害人兰兰已怀孕3个月。10月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将被害人兰兰带到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检查身体时被报警,泉山区公安局奎山派出所当天将案件线索移交铜山区公安局,铜山区公安局于10月5日分别以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收购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嫌疑人谢某、刘某立案。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欺诈、接送、转让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全球性的犯罪。自20年或30年以来,中国大陆一直在加剧。特别是在云贵川、东莞、深圳、福建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这些犯罪长期猖獗。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3)贩卖妇女; (4)贩卖、强迫贩卖妇女或者将贩卖妇女卖给他人强迫贩卖; (5)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 (6)以贩卖为目的盗窃婴儿; (7)对贩卖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给国外。贩卖妇女、儿童是指贩卖、绑架、贩卖、贩卖、贩卖、接送、转让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没有生意就没有伤害。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来遏制贩卖妇女和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取决于人民的力量,以及在哪里发现和报告。同时,提高偏远地区法律知识的传播,减少妇女和儿童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