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管暴力抗法被砍伤
暴力执法问题自曝光以来得到了更好的改善,但暴力抗法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最近,南京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关注。鼓楼区城市街道城市管理中队在夜间检查中遭遇暴力抗法,一名执法人员受轻伤,一名协调员受重伤。目前,公安部门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拘留凶手。
据鼓楼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8日晚21时50分,小市城管中队队员巡视小市街十字路口,发现一辆卖卤制食品的手推车占用了道路。执法人员上前询问情况,但杨姓摊主对执法人员大声喧哗,不时辱骂执法人员。由于劝说无效,执法人员准备暂时扣留手推车。这时,摊主突然从车里的砧板上拿出一把菜刀,毫无征兆地突然砍向执法人员。小市中队队长沈正健的左臂被刀口划伤,协管员王贵明的右手虎口砍下两个可见的伤口。执法人员立即保护伤者退休,与杨姓摊主保持距离,防止摊主再次做出不理智行为。两名伤者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记者了解到,受伤的协管员王贵明右手肌腱被切断3根,正在住院治疗。由于肌腱受伤,可能会影响未来右手的功能。
如何定罪妨碍公务罪
《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暴力袭击、危害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后,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被杀。《刑法》对妨碍公务罪的定义: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从相关案件可以看出,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对妨碍公务构成犯罪有法律盲点,对抵制执法的严重性缺乏根本认识。因此,一旦行为极端,就会发展成犯罪。妨碍公务的犯罪案件对社会危害很大。为了遏制和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专业律师建议我们正确对待和配合行政执法。即使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正常合法渠道反映和上诉,培养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