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岁女孩带着枪弹入关
据《中国日报》报道,9月21日,罗湖海关发生母亲煽动未成年女儿非法携带模拟武器及配件入境案件,共查获模拟武器配件 32 、铅弹 1500 颗粒。目前,海关已立案调查,小张也将在全国海关网络执法系统中留下终身不良案件。据说 熊孩子 坑爸爸坑妈妈,这次是 熊父母 坑孩子,坑一辈子!
事发当天下午,小张带着购物袋从罗湖港入境时,被关员抽查。原来,这个看起来只有14岁或15岁的小女孩只拿着一个小购物袋,但似乎很重。这种异常情况引起了海关官员的注意。
据当时负责检查的海关官员说,当她从手里拿起袋子时,她感觉真的很沉。里面的几袋东西用薄膜和塑料纸包得很紧。 起初,我们认为这只是一些部件。我们很惊讶地打开它们。原来全是枪管、子弹壳、弹簧等枪支、弹药配件,还有几盒致命的铅弹! 经清点,共查获模拟武器配件 32 件、铅弹 1500 粒。目前,海关已立案调查。
被发现后,小张开始表现出恐惧和担忧。在海关官员的安慰下,她说出了事情的真相——让她携带这些违禁物品入境的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的母亲!原来小张的妈妈在网上看到一个走私团伙在吸引 水客 带货,带着这些违禁物品禁物品带过海关 很容易赚钱。她想赚钱,害怕被发现发生事故,所以她想出了这样一个 坏主意 ,让小张在不到 15岁的时候帮她携带,认为她可以隐瞒天空。众所周知,让女儿自己尝试法律。现在事情被揭露了,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小张很小的时候就因为非法携带国家禁止和限制的物品而在海关国家网络执法系统中留下了终身不良案件,这真是令人遗憾。
二、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认定
15年轻女孩还是未成年人,年龄和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法律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1、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2、14岁以下、16岁以下、故意杀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中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6一岁不犯上述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14岁以下的人,无论实施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4、14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犯罪年龄按公历年、月、日计算。一岁生日过后,从第二天开始,已满一岁。
6、16岁以下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接受。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查明犯罪年龄,涉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什么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返回检察院进行补充调查。
8、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和死缓。
9、75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75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