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绑砖沉河案件是情杀案
据《齐鲁晚报》报道,在南京江宁东山街的一条河道上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警方奖励3万元收集线索后,有消息透露,该女子被绑砖沉河杀害。9月25日,南京警方的奖励公告在网上更新。当晚,警方不仅确定了女性尸体的身份,还逮捕了嫌疑人。昨天下午,南京江宁公安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消息,死者严某来自南京玄武区,凶手曹某来自宿迁泗阳。据曹某介绍,他因感情纠纷杀害了严某。
目前,曹已被警方依法拘留,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二、嫌疑人将面临严厉的审判
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什么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无论是否达到目的,即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行为人客观地剥夺他人生命,就构成本罪。
故意杀人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如下: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财富、通奸、报复正义行为、破坏犯罪证据、杀害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灾焚烧、长期冻结饥饿、逐渐肢解;日夜杀害亲属、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造成多人死亡、受害人亲属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犯罪人恶贯、群众强烈要求故意杀人等。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要包括:
(一)故意杀人防卫过当;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不义儿子的行为;
(3)激情杀人,即没有故意杀人,但在受害者的刺激下,失去理智,失控杀死他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受害者严重过错,行为人情绪波动强烈;二,行为人精神刺激强烈,失去理智,失去或削弱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第三,必须在愤怒的精神状态下现场实施。
(四)被委托杀人,即根据被害人的请求,自愿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
(6)生母溺水婴儿,即因无法抚养和照顾面部等不良主观动机而杀死自己的婴儿。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发现自己生的是女儿而溺水,其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轻微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