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交部回应美国对鸿祥公司的刑事诉讼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美国司法部宣布对辽宁宏祥工业发展公司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该公司涉嫌违反安理会2270号决议,支持朝鲜核武器的发展。美国官员透露,中美两国已经就此案进行了合作。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27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说。
耿爽表示,中国反对朝鲜发展核武器,致力于推动半岛无核化的立场一贯明确。中国一直认真执行安理会2270号决议,履行其在防止扩散方面的国际义务。任何企业或个人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我们将认真处理。在这个过程中,如有必要,我们愿意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对待的前提下与相关国家合作。但我们反对任何国家根据国内法对中国实体和个人实施长臂管辖。中国在最近与美国的沟通中表达了上述立场。
二、中国法律对涉外刑事诉讼的规定
(1)概念:涉外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在处理涉外因素刑事案件时适用的特殊刑事诉讼。
(二)原则:在对刑事诉讼中,我国坚持主权原则、信守国际条约原则、诉讼权利原则、使用我国通用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等原因。
(三)管辖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管辖权:
第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犯有本法规定的罪的,适用本法,但本法规定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士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犯有本法规定的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本法规定的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依照犯罪地点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因此,小编认为,根据主权原则和国际条约原则,只有中国法院才能管辖洪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美国起诉中国公民涉嫌向朝鲜(非美国)提供核武器。美国既不是行为人的国籍,也不是行为发生地的国家,没有地域管辖权和管辖权。根据中国刑法和签署的国籍条约,美国无权普遍管辖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