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被辞退纵火烧车
91月7日凌晨3点左右,沈阳大东区龙梦昌源社区6号楼附近的一辆商用车突然着火!火灾扑灭后,商用车严重烧毁,已报废。车主高先生说:前轮烧得最严重,火必须先从这里烧起来,一定有人故意纵火。
很多人猜测这两起纵火案应该是一个人做的。两位业主说他们不认识对方,最近也没有敌人。他们真的想不出是谁故意纵火了。谁做了伤害别人和自己的事?大家都猜测。
早在第一起纵火案发生时,大东公安局刑警大队的警方就介入了调查。然而,车库的监控录像并没有清楚地看到纵火者的身体特征,也没有其他关于嫌疑人的有效信息。就在警无助时,第二起纵火案发生了。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华供认了纵火烧车的犯罪事实。华57岁,10年前与妻子离婚,独自住在附近的社区。
华承认,他对被物业解雇感到不满,并有了报复的想法。9月4日,他深夜潜入社区,用砖打开奔驰车窗,把点燃的油布扔进车里,烧毁了车;后来发现这不够热,他第二次在商用车前轮纵火,导致车辆被烧毁和报废。
目前,涉嫌纵火的华某已被大东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如何合理维护辞退不满意的权利?
华犯罪的动机是对物业公司解雇自己的行为不满,从而滋生了报复心理。纵火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因涉嫌纵火而被拘留,应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说收益大于损失。
华某在面对劳动争议时,没有能合理地从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和利益。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责劳动争议仲裁的部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下设在政府的劳动局部门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
1、劳动关系确认引起的争议;
2、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终止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