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深夜发现男婴
北青。com:9月18日凌晨1:30左右,出租车司机韩正武开车回家。经过资阳市南骏厂(老厂址)对面的一条小巷,他听到了几声像猫一样的哭声。那天晚上一直在下雨,我听不清楚。留下一颗心的韩正武下车寻找声音来源。当他走进去时,原来是个婴儿。当时孩子放在屋外的屋檐上,孩子裹着毯子,屋檐上的水把孩子弄湿了。辖区派出所民警张健听说有婴儿被遗弃在路边,立即开车去了被遗弃婴儿的地方。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是男婴,只从外表看身体没有任何缺陷。孩子周围有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罐奶粉、一瓶和几件衣服,但没有任何信息可以显示孩子的身份。目前警方也在迅速寻找孩子亲生父母的消息,所以孩子还没有被认定为被遗弃的婴儿。
孩子的父母可能涉嫌遗弃
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构成遗弃。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有赡养、赡养、赡养义务的一方不履行需要赡养、赡养、赡养的另一方义务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遗弃了孩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涉嫌遗弃。
遗弃罪是指对老年人、年轻人、疾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义务拒绝支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老年人、年轻人、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支持。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刑法中,遗弃行为被限制为支持义务,拒绝支持,而不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遗弃。因此,在理解遗弃犯罪时,生活中的遗弃应与法律中的遗弃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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