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大学生被骗学费后死亡
81月24日,女孩被骗去世的消息引发了超过1000万人的阅读。女儿徐玉玉去世三天后,徐连斌的家人被悲伤和激烈的讨论所包围。徐玉玉的母亲李自云想起女儿就哭了。徐连斌悲伤地接受了一波又一波的媒体采访。我们的孩子太诚实了,我希望其他家庭不要再被欺骗了。8月19日,18岁的临沂罗庄女孩徐玉玉接到了一个诈骗电话。她即将进入大学,被骗上大学的费用为9900元。在报警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心脏骤停,医院救援无效,不幸于21日去世。与此同时,徐玉玉并不是唯一一个接到类似诈骗电话的学生。与徐玉玉同乡的校友也遭受了危险的欺诈;在临沂市河东区的一个村庄,一名学生被骗了6800元的学费。徐玉玉的许多学生说,他们和家人都接到了销售或欺诈电话。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1.构成诈骗罪的,量刑起点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
(一)量刑起点可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范围内确定。
(二)量刑起点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达到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
(3)量刑起点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影响犯罪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万元、3万元至1万元、5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特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