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偷带打火机上飞机
据《人民日报》报道,JD5186在第二次(重庆-三亚)航班上,一名男子涉嫌在机舱浴室吸烟。在他旁边的乘客闻到浴室里有一点烟味后,他立即向机组人员报告。接到乘客报告后,机组人员通过调查分析,最终将吸烟者锁定为乘客杨,并立即报警,没收了他的打火机和烟具。航班在三亚着陆后,凤凰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警方立即登机控制该男子,并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杨(29岁,四川人)当天乘飞机时将打火机藏在行李里,偷偷带上飞机,达到飞行中吸烟的目的。面对一系列证据,杨供认了隐瞒携带打火机并在飞机上吸烟的违法行为。
二、如何规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导致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学、科研失败,未造成严重损失;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
(四)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非法拦截或者强行、扒乘,影响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
(五)依法破坏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禁止随身携带或者运输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控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第三十五条民航公安机关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或者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没收或者扣留非法携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