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侦破近亿元走私香烟案
据中新网报道,据广东省佛山市警方周一报道,警方最近摧毁了一个大型跨境走私香烟团伙,逮捕了34名嫌疑人,缴获了1000多万支走私香烟,该团伙涉及近1亿元。
20152010年10月中旬,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合和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车辆装满香烟,有专用出口字样,情况相当可疑。警方跟踪线路,将事故与2015年7月当地商业走私香烟案线索进行比较,发现两种香烟的直接来源是广州天平架水果市场,最终来源直接指向广西的一个边境城市。
据佛山警方称,该团伙主要从邻国走私大量香烟到广西边境城市,隐藏在隐藏的工厂里,然后组织团队将香烟运送到广东省东莞。该团伙组织分工严格,每辆车经常在运输过程中特别拉开距离,以适应逃跑。每辆车都配备了对讲机和手机,还成立了司机微信组通风信,甚至配备了自制的汽车钉,试图防止警方追捕。
二、走私罪如何定罪量刑?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2)走私货物、货物逃逸应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逃税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累计走私货物、货物逃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