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宝强发出离婚声明
王宝强在离婚声明中说:由于马荣与我的经纪人宋哲婚外性关系不当,他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他郑重决定终止我与马荣的婚姻关系,同时终止宋哲的经纪人职务。声明还说:我是一个忠于婚姻和家庭、朋友和团队、工作和社会的人,无论是在生活、工作还是社会交往中。我配得上关心我、爱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自婚姻关系建立以来,我的言行绝对忠诚、体面和宽容,但我永远不能容忍恶意背叛婚姻和破坏家庭。
声明发布后,其微博评论和转发迅速爆发,大多数网民对此表示愤慨,认为马荣不负责任的行为摧毁了一个家庭。网民们对王宝强的妻子进行了片面的批评,大量网民曝光了王宝强妻子事迹,并将照片上传到互联网上。
网民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其他方式窃取或者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众所周知,公民的电话号码、家庭地址和其他信息可以识别公民的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数据属于公民的个人信息,其隐私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王宝强在微博声明下的评论显示,网民已经公布了马荣疑似作弊方和宝强前经纪人宋哲的联系方式。如果电话号码是真的,它肯定会对宋哲的个人生活产生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同样,如果一些网民将来曝光马荣的个人信息或电话号码,可以预见它将受到严重骚扰。此外,曝光电话号码的网民也值得怀疑,不能排除网民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电话号码的可能性。
对此,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相关证据,以截图等方式固定网友对马蓉个人信息的披露情况,收集网友通过非法渠道获取马蓉个人信息的证据或线索。时机成熟(有线索或证据,点击量大,转发量多),可以向公安报案,调查这些no zuo no die网友们的刑事责任,不找存在感就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