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排档老板因结账纠纷刺死食客
据光明网报道,客人结账与大排档老板发生争执。双方打架后,大排档老板王武和王军杀死了一名客人。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大排档老板王武13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军被判处5年监禁。
据了解,31岁的王武和30岁的王军是兄弟。据检方指控,事件发生在2015年5月21日凌晨2点左右,当天,刘伟和他的朋友们在朝阳区小武基王村路大连海鲜饺子城前的摊位上吃喝。后来,刘伟与老板王军发生了争执,然后与王军和王武发生了争执。
与此同时,王武和王军用椅子和铁钻追捕了刘伟。王武用铁钻刺伤了刘伟的背部,造成了他的伤害。刘伟在抢救后当天死亡。在战斗中,王军和另一位客人也受伤了。在审判期间,王武在法庭上对检察官的指控没有异议,但辩称他没有故意用铁伟,也不应对其死亡后果负责。王军辩称,他没有追捕刘伟,他的行为是自卫的,不构成犯罪。
根据王军和王武的供述,2015年5月21日凌晨,一位桌客准备结账离开。王军计算出价格为421元,并表示收取400元。收到钱后,刘伟的客人认为餐费太贵了,所以他们和王军吵了起来。王军让刘伟和其他客人看账单,这意味着他们的账户是对的。
二、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非法侵权的人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其要素包括:
(一)原因条件:现实非法侵犯现实
正当辩护的原因必须是客观的非法侵权。非法是指法令不允许的,其侵权构成犯罪。
(二)时间条件:违法侵权正在进行中
当非法侵权正在进行时,可以对合法权益构成威胁和紧迫,使防卫行为合法
(3)主观条件:有防卫意识
正当辩护要求辩护人有辩护意识和意志。前者是指辩护人意识到非法侵权正在进行中;后者是辩护人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对侵犯人的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权人本人进行防卫。
(5)限度条件: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必须在必要合理的范围内进行防卫行为,否则构成过度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