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考生篡改高考志愿者
经过十二年的艰辛,青岛胶州一中的高三考生经常上升。他们从没想过自己会遇到这样的结局:他的成绩远高于志愿学校的录取线,但失败了。他没有输给自己,而是输给了郭,他认为自己关系很好——在填写高考志愿者的那天,他们一起填写了陕西师范大学。六个小时后,郭秘密修改了他的志愿者,最终导致他未能被任何大学录取。
常生说,准考证和密码一直由他自己保管。他和郭在同一台电脑上报告了他的志愿者。上午10点,常生报名,郭随后报名。他们的志愿者都是陕西师范大学的同一专业。据常生的表弟常晓介绍,郭的文化课成绩约为420分,专业成绩约为83分。如果两人同时申请考试,常生将优先考虑。
我们关系很好。我填志愿的时候时,他就在我旁边,我没有阻止他。常生说,事件发生后,他找到了郭,对方也私下承认修改志愿者,因为常生的分数更高,他担心常生会挤出自己。
常生家境贫寒。除了农业,他的父母还在家养了几头猪来补贴他们的家庭。事件发生后,这个家庭遭受了难以想象的打击。常生和他的家人几乎日夜对此感到焦虑,常生的心情越来越糟。常生的祖母整天躺在床上,泪流满面。担心儿子冲动做傻事,父亲常世河不得不每天守护他。常世河说,郭的父母提出了两个补救方案,一个是赔偿他们10万元,另一个是利用这段关系让常生去军队当兵。然而,这两个计划都被常生的家人拒绝了。常生不想要钱,也不想当兵,只想上学。7月29日,常生一家再次来到省招生院寻求帮助。他们得到的答案是要求公安、学校、偷换志愿者的学生和家长出具各种证明。也许有可能弥补这件事,但郭的父亲拒绝出具证明。
二、偷改他人志愿者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
郭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常盛的权益,导致他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严重后果。郭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常盛将高考志愿者申请教育部,可视为向国家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发出的注册信,郭通过非法手段篡改了当事人的信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为国家安全和追查罪犯的需要外,任何人不得非法拦截、拆除、破坏、隐瞒或篡改他人的信件。200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拦截、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新消息显示,胶州警方在接到应届考生某高考志愿被篡改报警后,立即接受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郭某(考生常某同学)涉嫌犯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