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处理砍死警察
中国新闻网消息: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31日报道,一名男子因对警方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满,用菜刀砍伤了另一名汽车司机,并将事故处理警方砍死。7月29日18时许,当司机严驾驶汽车在永川区玉清东路玉龙山社区开始并行时,他与一直行驶的汽车相撞,两辆车轻微损坏。双方司机对事故责任发生争执。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认定严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直行车司机不负责任。严拒绝接受处理结果。在纠纷中,他从随身携带的书包里掏出菜刀,突然袭击并砍伤了汽车司机和事故处理警察陶佳。目前,该男子已被拘留。
如何惩罚袭警行为?
结合案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不满意,可以按照正常的救济方式提出行政复议。但它不仅没有提出复议,而且还杀害了警察,这严重阻碍了公务。在一些外国法律规定中,有关袭击警察犯罪的规定。根据类似情况,《刑法修正案(9)》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款。
同时,犯罪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是对袭击警察行为的法律后果的分析。小边提醒您,面对公安等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我们必须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不要太兴奋,做不可弥补的事情。如果你有这样的麻烦,委托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处理你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