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在梦中被丈夫强烈喂毒药
据京华报道,住在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的吕女士于6月24日凌晨在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因除草剂百草枯引起肺纤维化。她说,她在睡觉时被丈夫王强迫和他一起服用毒药自杀。丰县公安局表示,王先生有精神病迹象,但尚未确诊,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吕女士的妹妹告诉记者,6月24日凌晨2点多,王先生的声音从他们的家人微信群传来。大意是他和吕女士准备自杀,因为他们的家庭真的很穷,无法抚养两个孩子。他希望其他亲戚能帮忙照顾两个孩子。
吕女士的姐姐说,得到消息后,许多亲戚打电话给王先生的家人,确认王先生和吕女士确实服用了除草剂百草枯。在电话里,他们听到清醒的吕女士喊着救命。他们认为这表明吕女士不想死,所以他们敦促王先生把妻子带到医院接受治疗。那天晚上,王先生骑着电动汽车和吕女士一起去梁寨镇医院洗胃。这家人随后向梁寨派出所报案。由于两人服用百草枯后肺纤维化,病情严重,均转入徐州第三人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昨天下午,丰县公安局回应此事,了回应,称根据初步调查,王先生的精神状态确实有精神疾病的迹象,但由于他在服用百草枯后病情严重,没有对他进行系统的医学鉴定。警方仍在调查中,无法确认吕女士认定的王先生投毒情况。警方认为王先生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基本属实。
那么,如果吕女士的丈夫真的是精神病患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