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孝子大闹灵堂砸骨灰盒被拘
13中午,在万州区北山水族馆附近的一家殡仪馆里,有两个人在灵堂里闹事,砸碎了死者的骨灰盒。一个是死者的长子,另一个是死者的长孙。随后,砸碎骨灰盒的视频迅速传播到媒体上,读者谴责了这对父子。同一天,蔡姓父子被拘留。
据万州区钟鼓楼派出所民警介绍,如果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1日之前,只能对父子进行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二条的规定,故意损害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目前,公安机关已拘留蔡姓父子。
为什么这对父子要闹大闹,做出违背人伦的举动?据报道,死去的老人叫陈家珍,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老人生前住在姚家。13日上午,陈家珍的长子蔡问弟弟:老姚,骨灰盒是你的还是我的?弟弟回答说:不关你的事,有好有远。
弟弟的回答让蔡很生气。回家告诉儿子后,儿子也很生气,于是父子俩在灵堂砸骨灰盒。在看守所,蔡说,这几年和弟弟相处不好,是因为很多年前母亲分房不公平。老姚一直告诉妈妈怎么分。我一点也没分。过了很久,就引起了纠纷,所以一直相处不好。至于平时是否照顾过妈妈,蔡坦言:不,因为父母都有钱。妈妈通常和弟弟住在一起。
我不应该冲动,更不用说砸骨灰盒了。我的父母是生我养我的人,我的行为是错误的。蔡在拘留中心深深地忏悔。
二、如何识别故意损害尸体罪?
2015年实施的最新刑法修正案(9)将刑法第302条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骨、骨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即原盗窃、侮辱尸体、骨犯罪的范围扩大到故意损害骨灰。这与盗窃、侮辱、故意损害死者骨灰或骨灰盒的频繁行为有关。死者的骨灰和死者的尸体一样,也是其亲属的精神支持。对骨灰的不尊重也会给死者的亲属带来精神痛苦。因此,在尊重死者和考虑死者亲属的精神利益时,刑九进行了修正。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长子和孙子的行为构成了对死者骨灰的故意损害,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