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裙女被泼了不明液体
最近,据海峡网报道,一些网民透露,福州的一些短裙女孩被一名陌生男子用未知的液体伤。被泼的小腿有强烈的刺痛感,虽然皮肤没有感染,但留下了疤痕。医生:不知道什么是未知的液体,结痂的皮肤在5、6天内自动脱落,一般没有后遗症,我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足以伤害多人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十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放射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放射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式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是一种一般犯罪,是指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放置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