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的老人在河边丧命
614月14日凌晨1点左右,梁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老人躺在路边的血泊中,警察几分钟后赶到现场。然而,除了散落在地上的蔬菜和破碎的扁担外,没有发现受伤的老人,现场也没有车辆。
但根据现场迹象,初步确定是交通事故,我们将移交给交警部门。梁元派出所的一名警察告诉记者,根据家人对现场物品的识别,属于赵叔叔。赵荣江说,老人通常在凌晨4点从家里出发,为什么他的父亲在凌晨1点出现在合蚌路?这确实是一个可疑的群体。
在调查交通事故的同时,赵荣江和他的家人也在寻找老人,但他们仍然一无所获。6月20日上午,他们等待了警方的电话,司机已经到达。
当天10点左右,被逮捕的嫌疑人在警方的护送下前来确认现场。在离老人最后一次被发现的地方约1公里外的河边,嫌疑人指着石桥下的水。大约半小时后,赵叔叔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据了解,赵叔叔当天凌晨被一辆货车撞了,嫌疑人把老人放进河里,不远处也卸下了车牌。警方在肥东县其他乡镇发现了车辆,嫌疑人立即被逮捕。
警方没有透露赵叔叔的死因是被车撞了还是在河里溺水。记者从肥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此案由交警和刑警部门联合调查。
交通事故转为刑事
虽然本案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但肇事逃逸的性质已转化为刑事案件。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确定卖蔬菜的老人的死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还是逃跑造成的,这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