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愚蠢的小偷家庭增加了另一个成员。小偷认为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两次盗窃后,公安局家属大院被处理,第三次盗窃警察家属被捕。
盗贼三偷盗窃贼被公安家庭院抓获
据警方介绍,49岁的严一年四季无所事事,不仅染上了吸毒的坏习惯,还多次盗窃毒品资金。2005年至2008年,他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在此期间,严很聪明,相信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他两次潜入公安局家属,两次被捕。
严被处理后仍然相当执着,并没有放弃这个危险的法律。6月7日晚,严趁着夜晚第三次溜进江津区公安局家属大院,撬开门进入一个房间的客厅。当他翻过房间的衣柜和书柜时,他碰巧被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浩撞见。张浩立即制服严,并将其交给派出所。
经调查,严某还解释了当天上午吸毒的违法行为,警方尿检,结果呈阳性。
目前,严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何识别盗窃罪和非罪?
根据盗窃的具体情况和法律后果,盗窃的性质可分为三种:一种是刑事盗窃;二是公安盗窃;三是民事盗窃。
刑事盗窃与公安盗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后果的不同性质上。造成不同法律后果的主要因素是盗窃数额的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次数。也就是说,盗窃数额较小或较轻(如盗窃数额较大,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不处理犯罪情节,即轻),或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公共场所盗窃,未达到三次,为公安盗窃;盗窃数额较大(包括接近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或多次盗窃,为刑事盗窃。
要构成盗窃罪,首先,其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次,要有秘密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多次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此外,盗窃财产还需要达到大、大、特别大的标准。
社会上有很多像严这样的小偷。由于法律后果不严重,一般按照公安盗窃处理。但是,如果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