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和毒贩以性换毒
女人既想吃,想卖毒品,又不想花钱买,所以用肉换毒品,用性关系和毒贩交易,毒贩很乐意接受,最后两人都被判刑。
20122011年11月7日11点左右,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南岗派出所警方在辖区内一家酒店逮捕了一名正在销售毒品的女子。这名女子的真实姓名是袁某红,她声称毒品是由一名绰号阿杰的男子提供的。当天下午,袁某红协助公安机关以再次购买毒品为由,约阿杰进行毒品交易。警方随机抓获了未来的阿杰,并在阿杰身上缴获了一小袋毒品和一部用于联系的手机。
根据阿杰的解释,他的真名劳某红曾多次向袁某红出售毒品。因为他贪图袁某红的美丽,他以袁某红与他的性关系作为交换,没有收钱。他们认识大约一个月了。他们一起吃过几次冰毒。有时他们自己吃一些东西,剩下的卖给阿红。劳某红一再强调,每次她和阿红一起吃毒品,她都不想要她的钱,只是和她发生性关系来补偿。袁某红供认了劳某红解释的情况。
不收钱也被判刑
检方认为,虽然劳某红和袁某红没有实际的现金交易,但他们交换和销售毒品的事实已经成立。袁某红还试图销售毒品,应以贩毒罪判刑。
20132000年4月2日,黄埔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本案。劳、袁均构成贩毒罪,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10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