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偷伐桉树14株
这是一个农民。为了获得木材供自己使用,他偷走了14棵桉树。近日,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案件,被告黄文育被判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200元;没收两把钢锯和柴刀。
20132000年1月29日7点左右,被告黄文前往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大开村集体留用土地16个标段,用自己的钢锯和柴刀偷走了11棵桉树。同日13时许,黄文宇及其妻子潘明连(另案处理)前往上述地点,再次偷走了3棵桉树。在偷伐过程中,群众发现并将其转移到公安机关。经调查,被盗桉树由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经鉴定,被告黄文宇偷走了14棵桉树,2.384立方米,2.2355立方米。
盗伐林木罪被判处8个月监禁
法院认为,被告黄文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积累了2.3384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了森林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黄文育盗伐森林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指控犯罪成立。黄文育到达案件后如实承认犯罪,并在法庭上自愿承认犯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法院判处黄文育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