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男特抢单身女包
魏来自河南省襄城县。他没有合法的职业,懒惰。因为没有经济收入,他和夏合谋骑摩托车抢钱。2013年4月5日晚上11点多,魏霞骑摩托车来到许昌市襄城县八七路大浪淘沙门口KTV一个单身女人出来了,两个人趁女人不备,把她的挎包拿走了。包里有一个味乐Vi80手机、700多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经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1045元。
20132000年4月2日凌晨1点左右,他们骑摩托车到许昌市炎陵县人民路炎陵县第一高门,发现一名独身女子再次抢劫。包里有一步一步的高度A320手机、90多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经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475元。
20135月1日晚5月1日晚上10点多,魏霞骑摩托车到新郑市新建路中段海尔专卖店门口,以同样的方式抢走一个女人的手提包,包里有一步一步的高V205手机、100多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经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手机价值636元。
被判抢劫罪
魏在公共场合,飞车抢劫行人的书包,可以说是公开抢劫。完全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要求,犯罪嫌疑人在公私财产持有人面前公开抢夺财产。
新郑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他人财产,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判处魏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