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虚荣无钱盗窃
被告吴丽达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他现在在天津的一所大学学习。他心胸狭窄,爱占便宜,面子好。2014年7月初,他暑假从学校回到大庆。虽然父母给了他很多零花钱,但他们很快就花光了钱,因为他们很容易交朋友。因为他虚荣,他认为自己没有钱,在朋友面前说话也没有分量,所以他偷偷地想办法整理钱。
7月16日上午6点50分,被告吴立达经过多次采购,跑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大方盛商场一楼的陶瓷店,将受害者邓飞放在凳子上,价值1250元iPad2平板电脑被盗,然后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不知名的男人(另案处理)。
盗窃成功后,由于没有被发现,他得到了盗窃的容易和好处,所以两周后的18点左右,他再次来到正大方盛购物中心三楼的沙发软床店,将受害者关放在柜台2041元现金盗窃,赃款被浪费。受害者关发现钱被盗,立即拨打110报警。
事件发生后,被告吴理达的近亲属退还了两名受害者的赔偿,并得到了受害者的理解。
在诉讼中,被告吴理达认罪服法,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决心以后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积极返脏取得理解,获得轻刑
经法院审理,被告吴立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适用正确的法律意见,应当予以支持。鉴于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近亲属退还了受害人的赔偿,获得了受害人的理解,悔改,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况,结合大学的表现,根据量刑标准化标准,法院以盗窃罪作出上述判决,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