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帮忙骗取移民补贴
板桥村太平村民组的村民大多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库区的移民。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每人每年可以支付600元的补贴。张明轩是板桥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村里的移民登记、核实和报告。他的侄子张松看到移民可以得到补贴,并做了一个小计划。于是他去张明轩的家,虚报移民身份,骗取移民补贴。
张明轩受不了侄子的恳求,安排太平村民组长何某向张松一家三口办理移民补贴登记手续。加盖村委会印章后,他向乡镇政府报告。2006年至2013年,张松骗取移民补贴12600元,2013年,张松骗取移民补贴13050元。
此后,村干部王勇、村民王成也先后找到了张明轩。张明轩帮助王勇和王成虚报五个虚假移民身份,分别骗取21750元的移民补贴。
今年1月,正阳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张明轩进行调查,8月21日提起公诉。正阳县法院认为,张明轩已构成贪污罪,因此被判处张明轩有期徒刑三年。张松、王勇、王成也分别被判处贪污罪。
贪污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腐败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盗窃、欺诈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腐败、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识别共同犯罪的解释》,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共同腐败,以腐败罪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张明轩知道其他人提供了不符合登记和报告条件的移民材料,并批准了报告,导致三人欺骗公共财产,属于共同腐败犯罪。至于张明轩在共同犯罪中没有分享赃物,这并不影响该犯罪的识别。张明轩在与张松、王勇、王成三起共同腐败犯罪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均为主要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