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精神病发作杀害村民
19862000年,赵出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郭乐乡。他性格内向,喜欢喝酒。他平日里很少和村民交流,也没有和别人结下任何关系。为了改善生活,赵去广东工作赚钱。2012年底,赵从广东工作回来后,村民们发现他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经常大声播放女巫和道教的录音,然后听算命先生的话。他认为自己注定要成为一名法师和道教,并在村里举行了入道仪式。从那以后,他总是认为村民们对自己有看法,总是警惕周围的每个人。
20132011年11月26日中午,赵觉得村里有人想陷害他,嫉妒他年轻时从事公平法师,所以他把事情告诉了他的母亲。赵的母亲不相信,责骂他胡说八道。赵很生气,打了他的母亲。然后他从家里找到了一把菜刀,旨在杀死村民进行报复。赵拿着菜刀从村里开始寻找砍人的目标。当他走到村头时,他看到村民赵在甘蔗地里工作,就上前打招呼。赵答应低头继续工作。赵趁其不备,用刀砍了对方的后脑勺。赵被砍后,右手拿着一把弯刀与赵对峙。赵摔倒在地后,赵又爬上了他头上的四把刀。当赵安顿下来时,他的流了出来,死于死亡。
杀了一个人后,赵还是不解恨,拿着刀四处寻找目标。过了一会儿,他发现村民赵某宁在地里收红薯叶,于是如法炮制。朝赵某宁的脖子砍了一刀后,他想割断他的脖子。赵某宁被砍了一刀后,一边逃命一边呼救。附近村民发现情况后,及时治疗伤者,并在村里叫大家关门防备。杀红眼睛的赵回家找斧头等凶器,然后在村里跑来跑去。他想继续犯罪。当他发现村民们关上门躲起来时,他们把它折回家,留在家里。后来,他被
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赵无视国家法律,故意用刀剥夺他人的生命,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严重,应当严厉处罚,但鉴于犯罪是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期,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在案件发生后如实承认犯罪事实。然后判决被告赵故意杀人,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