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拿起银行卡取现
20142000年5月20日20时许,查某在太仓市上海路工商银行太仓市分行营业部自动柜员机上,从被害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中的工商银行卡中,两次冒领人民币1万元,占自己的份额。公安机关通过银行协助获取监控录像,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查某。
构成信用卡诈骗获刑
太仓法院审理后,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欺诈,但是初犯,犯罪是临时意图,如实承认犯罪,法庭自愿承认,退出赃物,因此,从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然后作出上述判决。
利用别人的遗忘ATM这不是机器上的银行卡取款第一次发生,但生活中仍有很多成年人不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刑法,只是认为这是世界上的馅饼。ATM取款后,不要忘记取出银行卡,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