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进传销组织跳楼死亡
王燕在海南工作。2013年7月的一天,王燕接到男友杨昌的电话,让她在湘潭工作。王燕一言不发地从海南带着行李来到湘潭。她幻想着和男朋友住在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等待她的是噩梦的开始。来到湘潭后,杨昌带着王燕住在湘潭市岳塘区的一所出租屋。后来,刘峰等人扣留了王燕的手机,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她不允许离开传销窝点,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照顾她,并组织传销人员灌输传销思想洗脑。王燕向刘峰等人求情,甚至跪下乞求让他们回家,但他们都被刘峰领导的传销组织成员拒绝了。最后,在2013年8月的一天,王燕无法忍受精神上的折磨,趁着看守人员的不注意,从六楼的阳台上跳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传销者非法拘禁被判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刘峰、杨昌、唐敏以非法手段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导致他人在拘留期间无法忍受精神折磨和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了非法拘留罪。在共同的非法拘留犯罪中,刘峰是主犯;杨昌、唐敏是共犯,唐敏是未成年人,因此被告刘峰被判处十年监禁,被告杨昌被判处五年监禁,被告唐敏被判处三年监禁,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