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为寻死绑架他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县一名男子因生活挫折而厌世,因此计划通过绑架人质来寻找死亡。
被告谭某是巴马县巴马镇人,曾因盗窃罪,于2007年1月31日被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刑满释放后,换了很多工作,但都是从头到尾,导致精神极度压抑,厌世,觉得自己得了露癖,觉得很丢脸,想死。并计划利用暴力劫持人质与警方对抗,希望警方能当场杀死他。2014年3月27日21时许,谭某以嫖娼为由,将卖淫女农某带到酒店四楼的一个房间,然后用刀将农某从酒店四楼劫持到三楼302号房间,并将门锁上。当天22点左右,县公安局接到酒店业主报警后,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在警方救援人质的过程中,谭某用手掐住农莉的脖子,用刀绑住农民的脖子,用刀刺住农民的方式与警方对抗,并要求警方在犯罪期间内将其打死,或者在犯罪期间内杀害农民。
绑架罪被判处五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谭的行为构成了绑架罪。犯罪有限制刑事责任的能力,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实承认犯罪后,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有犯罪记录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在整个案件中,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判处五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