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衅滋事导致多人受伤
2013年8月24日晚22时许,赵江与同事王华、陈帝、龙四海、黎建军、魏文峰(均已处罚)等人酒后到平江县某KTV包厢唱歌时,赵多次调戏包厢女服务员傅娇,引发冲突。与此同时,赵江还抓伤了傅娇的胸部,用酒杯打伤了当地村民罗支军的头部。后来,赵江和其他人被当地村民包围了。赵江和其他人回到盒子里,拿着啤酒瓶打门,李左文、欧阳刘军、曹玉琪等人受伤,盒子里的许多设施受损。
岳阳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傅娇、罗拥军、左文、欧阳刘军、曹雨奇等人受轻伤;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物品价值3840元。
事件发生后,被告赵江积极赔偿上述受害人的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所有受害人都出具了从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报告。
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平江法院认为,被告赵江等人酒后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多人轻伤,行为恶劣,侵犯社会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赵江可以在犯罪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被害人的理解。结合新华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价意见,可以从轻处罚被告赵江,适用缓刑。随后,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江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