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痴情汉抱妻子尸体共眠35天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马来西亚华裔痴情汉拥有妻子和尸体睡了35天。这个有趣的案子发生在蕉赖达迈英比安花园。深爱妻子的痴情汉惊讶于妻子突然去世后,相信自己不想和她分开,于是把妻子的尸体带回床上,每天晚上和她睡觉。直到10月26日下午5点,痴情汉才向蕉赖首都镇警察局报案,称妻子去世。
据了解,死者于9月21日疑似心脏病爆发,死于家庭客厅,死者家属在这里住了6年。据警方报道,42岁的死者林亚迪(翻译,家庭主妇)突然死于疑似心脏病。
据报道,死者去世前,他向丈夫抱怨胸痛,但他没有立即把死者带到医院。当时,死者的丈夫还带着16岁的儿子回家。当他到达房子时,他惊讶地死在客厅里。当时,死者的鼻孔还在流血。
死者丈夫发现妻子去世后,不但没有立即投报,反而把她抱到床上,用布盖住尸首,还告诉儿子不要因为母亲生病而和母亲吵架。
警方表示,死者的丈夫每天用香水喷洒尸体,以掩盖尸体的气味。直到10月26日下午5点,我相信死者的丈夫无法忍受尸体的气味,他才向香蕉莱首都镇警察局报案。
据警方调查,承包商的死者丈夫在向警方报告之前,因为他太爱妻子了,不愿意和妻子分开。警方接到报告后,还派出警方科学认证小组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尸体被送往医院解剖,警方仍在调查此案。
侮辱尸体罪是什么?
所谓侮辱尸体罪,就是直接侮辱尸体等各种行为方式的总结,不公开,可以是暴力或非暴力。
具体来说,一般包括以下行为力:
损伤:即对尸体进行物理或化学损伤或损伤。它不仅包括对整个尸体的损伤或损伤,还包括对尸体部分的损伤,如焚烧、肢解、分裂或非法解剖,损害死者的脸,取出脑浆,构成损伤。在时间要求方面,行为人必须在受害人死亡后损坏尸体,否则如果受害人未死亡,其损害行为构成杀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以此罪论处。
猥亵尸体:即污秽、侮辱或轻蔑尸体。例如,强奸尸体或剥夺衣服暴露在公众面前,在尸体上涂抹甚至鞭打尸体;触摸尸体的阴部,向尸体吐痰,涂抹不干净的东西,都是猥亵行为。通过刺激遗属感情来处理或非法处理尸体。这种行为伤害了死者亲友的感情和社会风化。
采用违反传统埋葬习俗或宗教埋葬习俗的方法埋葬和处理尸体。对于不同的民族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丧葬习惯。如果行为人知道埋葬和处理尸体违反了民间习俗,伤害了民族感情,故意这样做,那就是侮辱尸体。例如,不埋葬棺材、将尸体抬入河流、沉没的海港、丢弃尸体的沼坑、直立埋葬尸体等。上述行为是当地少数民族习俗允许的除外。因此,这种行为的识别应因不同民族的不同习俗而异。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