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士被劫持自救
101月27日下午5时许,南昌市第一医院发生一起女护士被一名未知男子用刀劫持的事件。大约一个小时后,被劫持的女护士小万获救。在关键时刻,凶器被击落自救。幸运的是,她的脖子和手腕受了轻伤。晚上6点半左右,嫌疑人被警方带离医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构成绑架罪
绑架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健康、生命和人身自由。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因此,绑架罪是为了勒索财产。如果嫌疑人为此劫持女护士,无疑构成绑架罪。此外,由于女护士成功自救,绑架罪构成未遂。
但是,犯罪嫌疑人不是为了勒索财产,而是为了其他目的,不构成绑架罪,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其他罪行。如何定罪取决于公安机关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