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81月2日,芦溪县公安局发布的立案通知称,大师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而被芦溪警方立案调查。立案通知发布日期为8月1日。根据通知,芦溪公安局认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调查案机关为芦溪县公安局公安旅。
如何识别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隐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此立法中没有规定的金额和情节限制。但根据本法第十三条的但书,情节明显轻微的,不得视为犯罪,可以按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犯罪和非犯罪时,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区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后者也明显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扣留枪支、弹药,不能认定为犯罪。
(2)区别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地区和场所携带枪支、弹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警告或者拘留个人或者单位或者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拘留,没收枪支、弹药,千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私人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主要区别在于客观表现的不同。前者是拥有、携带、佩戴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拥有、持有枪支和弹药;后者是隐藏枪支和弹药的行为。前者是公开的,后者是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