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被拘留
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的妻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后,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霞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婴儿治疗,交给自己治疗。以2。16万元将男婴卖给三个女儿,想要继续香火买家。三天后,生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家属报案,陕西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
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现有犯罪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
(一)犯罪准备、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七)涉嫌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凭人民检察院送达的法律文件签发《拘留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检察院协助。 被拘留后,应当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讯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