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靖州发生特大火灾
85月5日9时许,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江口村4组、5组发生重大火灾。经消防官兵5小时全力扑灭,大火已被扑灭。据初步统计,共有58户和248名村民被烧毁,无人员伤亡。
放火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的对象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一旦实施放火行为,可能会对大多数人造成伤亡或遭受不可预测的重大损失。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产燃烧的行为。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用各种引火物直接点燃公私财产;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防火义务,让火灾发生。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的社会危害很大,本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知道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的心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