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装死示威城管
贩运示威城管被拘留引起网友热议。昨天,小贩‘诈尸’抹黑城管取得新进展。江汉区城管为媒体提供了小贩复活瞬间的照片(见图)。
记者还获悉,诈尸小贩韩某已被公安部门逮捕。目前,韩某和另外两名闹剧组织策划人一起被警方拘留。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九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三)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实践中,具体理解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一)一人以上轻伤或两人以上轻伤;
(二)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用凶器追、拦、辱、恐吓他人;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强迫公私财产价值1000元以上,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产价值2000元以上;
(二)多次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强行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4、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展览、操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应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性、公共场所的数量、时间、公共场所的范围和程度,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