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哭闹踢女儿
35岁的高住在北京大兴区亦庄镇。今年1月8日晚上8点左右,由于女儿豆豆一直哭着不睡觉,非常易怒的高愤怒地踢了女儿的屁股。两岁的孩子没有站稳脚跟,头撞到了门框上。孩子倒在地上醒来,高看到了,迅速把女儿送到附近的同事医院抢救。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区分
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过失致人死亡;
2、有死亡的事实。
3、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与受害人死亡的结果有因果关系。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都导致受害者死亡。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理解因素。前者有可能预测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蔑视可以避免和放任,没有理解错误;后者知道可能的伤害结果害结果的发生,有理解错误。
2、意志因素。前者反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后者有意放任防范。
3、行为因素。前者确实有避免死亡结果的客观依据,但未能预防;后者没有避免死亡结果的客观依据,可以预防而不是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