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靖州发生特大火灾
85月5日9时许,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江口村4组、5组发生重大火灾。灾难发生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党委、政府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组织干部群众与当地党委、政府一起扑灭火灾。同时,当地成立了临时救灾安置指挥部,启动了救灾应急预案。财政紧急拨款救灾资金进行临时安置,按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民政部门向受害者发放被子、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并及时启动灾后重建计划。寨牙乡相关联系支持单位已前往灾区进行救援。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的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放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调查。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备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火灾的,应当立案。
1、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烧毁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等基本生活资料;
4、造成森林火灾,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10公顷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5、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况。
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1)第十五条规定的林地、疏浚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重大损失标准一般在5万元以上。
放火烧毁自己的财产但不危及公共安全的,不以此罪论处。不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轻微的一般放火行为,也不能以此罪论处。